凉山州本轮机构改革对凉山州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三定方案经凉府办函〔2011〕31号文件确认。予以公布 州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州依法行政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拟订全州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市人民政府和州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公布;承办州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指导全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及清理工作。负责地方自治立法基础工作,承办上级人大、政府下发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指导、监督全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州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州政府行政应诉案件。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协调行政机关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州政府行政行为听证事项,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政府部门听证行为进行指导、监督。承办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申请的审查、上报、考核和指导工作。牵头负责全州行政调解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研究行政执法活动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州政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建议,拟定有关配套的文件和答复意见。负责政府法制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和交流,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咨询和培训工作。协调全州仲裁机构工作。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设行政复议应诉科、合法性备案审核科、行政执法督查科、综合科。核定行政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