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裕双,男,汉族,生于1969年3月,中共党员,四川蓬溪县人。 学习经历: 1976年9月至1988年7月先后就读于四川省蓬溪县文井中学、蓬溪中学、大石中学; 1988年9月—1992年7月,就读西北政法大学,获得行政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 2005年至2007年7月,完成四川大学省工商管理学院MBA班学历教育; 2007年10月至2010年1月,完成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班学习。 工作经历: 1992年8月至2002年2月供职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先后任干事、副主任干事、主任干事等职务; 1994年6月至1996年2月,经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派任大英县蓬莱造纸二厂厂长助理。 1995年1月,兼任遂宁市机关综合服务公司(党政机关兴办实体)副总经理。 2000年8月,经党组织抽派担任遂宁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2002年3月,通过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面向全省公选担任遂宁市城市监察支队长(副县级、法定代表人) 2005年8月至2007年11月,担任遂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并兼任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副主任、国家仲裁员、国家公职律师等职务; 2007年9月,通过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面向全国公选担任凉山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中共凉山州政府机关党委委员、中共凉山州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任职期间,连续六年度受地级行政表彰。 专业资格: 1993年10月,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1994年8月获得律师资格; 2001年11月,获得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经贸委、四川省人事厅组织的考试并获得其颁发的企业中级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