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凉山州2016年度防范和处置非法 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凉府办发〔2016〕3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凉山州2016年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已经州委、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 凉山州2016年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开展好我州2016年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的和原则 (一)工作目的。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教育社会公众树立正确投资理财观念,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和投资损益自我承担的责任意识,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态势。 (二)工作原则。一要坚持“统一部署、统一开展”的原则。各县市、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关于处非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辖区和行业系统内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统一部署和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坚持“突出重点、深入剖析”的原则。要以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担保、私募投资、网络借贷、交易场所和民办教育、养老、殡葬、房地产及本地区其他案件高发领域为防范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宣传,剖析典型案例,总结分析案件特征、作案手法,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三要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原则。要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镇,充分运用有线电视网络、广播、报刊、互联网等传统宣传媒介,积极借助微博、微信等各种新载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活动。同时,要增强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性,将法律政策解读与典型案例剖析等有机结合,增强通俗性和生动性,采用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强对老年人、农民工等易受侵害群体的宣传,全面提高宣传活动的实效性。 二、主要内容及形式 (一)主要宣传内容。 一要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二要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特别是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互联网金融、大宗商品市场(现货交易平台)、易地挂牌募股、私募股权投资、农村专业合作基金、民办教育投资等案件高发领域,切实做好日常宣传提示工作。教育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三要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力求达到“震慑罪犯、教育公众”的目的。 (二)主要宣传形式。 1.州、县市两级政府网站刊登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选登典型案例。 2.州、县市处非办会同宣传部门利用州、县市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有线电视网络等媒体力量刊登、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结合各级法院、检察院提供的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介绍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的危害和识别方法。 3.西昌市要在航天大道两侧、各县要在县城选择至少1条主干道,用平面LED等方式,连续投放非法集资公益平面广告。同时,每周至少1天在车站、市场、商场等人群集中区域设置宣传点,宣传栏,发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单。 4.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工作,确保超市、商场、集市、公园等人群密集场所无非法集资广告,引导媒体树立自律意识,不承揽、不刊登播放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 5.各县市处非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宣传工作小组深入机关、工厂、学校、社区、村镇等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安全教育,引导社会大众认识到金融产品、金融活动必须由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从事。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处非宣传教育是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的治本之策,也是全年处非工作的重点。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明确职责,切实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认真履职,加强配合。各县市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处非宣传工作。处非工作涉及多个行业、多个领域,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系统内、行业内以及重点领域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好处非宣传活动。 (三)创新形式,喜闻乐见。要注意加强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弘扬传播正能量,掌握舆论战场主动权,牢牢把握主旋律,大力普及金融理财知识并强化法治思维,积极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宣传节目,力求更加接地气、更加有生气。 (四)加强督导,保证质量。各县市处非办要适时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宣传活动进行督导,通报批评未认真落实活动要求的地区和部门,确保全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在基层落地落实。 (五)及时总结,报送情况。各县市、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在宣传活动中要注意收集各类文字、图像资料,及时通过简报等形式报告活动开展情况。要整理活动成果,形成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州处非办。 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常用标语 (一)提高法律意识,警惕非法集资。 (二)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三)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己承担。 (四)抵制高息高利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五)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维护群众利益。 (六)珍惜一生血汗,不懂的金融、理财、投资不要投,远离非法集资。 (七)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投资、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 (八)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平安凉山。 (九)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合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 (十)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安全。典当行、寄卖行、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咨询公司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违法,将依法予以打击。 (十一)正确认识使用互联网金融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