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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时间:2018年03月19日 【打印】【关闭】【内容纠错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根据《凉山州食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凉山州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凉食药监办﹝2017﹞43号)文件精神,2017年3月13日起,普格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四个监管所同步开展了2018年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我局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以及学校食堂的资质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专职管理配备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 、环境卫生、设施设备 、原料采购 、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 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留样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在检查期间,我局将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不合格的学校食堂限期整改,以达到食品安全操作要求,如若发现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严厉查处、严惩不贷,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主办: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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