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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二00九年工作总结暨二0一0年工作安排


时间:2010年01月05日 【打印】【关闭】【内容纠错

00九年,州法制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市县政府和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不断加强自治地方立法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面推进各项依法行政工作。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省政府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200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精神,结合我州工作实际,代州政府起草了《凉山州人民政府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要求各县市和各部门要认真制定依法行政“二五”规划、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积极推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就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决策机制、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加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力度、加强政府法制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安排并下发贯彻实施。

二、行政决策工作

作为政府常务会的列席部门,凡涉及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重大合同签订、重大涉法事项处理法制办都认真参阅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意见供政府参考,2009年共参加政府常务会等各类会议决策50余次,审查州委组织部、西昌市政府、州直部门涉法文件29件,协助办理信访案件35件。完成政府领导交办审查的《凉山州农机局关于启用全国统一农机监理工作标识的请示》、《凉山交通快讯平台建设的请示》等各种涉法性文件共12件的听证等工作。

三、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使州政府领导干部的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制定了《凉山州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律学习摆上重要日程,学习以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法律主要采取专家讲座辅导、集中研讨、学习交流等方式进行。州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拟订领导干部年度学习法律计划,坚持学法内容与常务会议议题同时确定,平时利用常务会议前的30分钟开展学法活动,将主要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作为该次常务会议的学习内容,使学法内容与会议议题紧密衔接,做到学用结合,依法决策。

四、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加快我州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200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起草出台了《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会理、盐源县为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单位。我办对创建工作进行了指导和督查,研究制定了创建方案。在创建活动的开展过程中:一是示范县成立创建法治政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法制办),具体负责研究推进创建法治政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为创建法治政府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抓法治政府建设,县级各部门由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在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二是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等制度,建立决策公开、重要决策合法性论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等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及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增强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了对政府行政行为的事前监督。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提高了政府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办事机制,建设规范文明用语、统一办事流程,以公开、便民、依法、高效四大原则为出发点的办事机制。深入开展镇村干部廉政专题教育活动,镇村两级严格执行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用制度和法律规范政府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努力建设优质高效、清正廉洁的服务型政府。

五、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20097月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政府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主管责任,充分运用调解的方法解决行政纠纷和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州委办、州府办下发了《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凉委办发〔200926号),成立了“行政调解指导中心”,中心设在州法制办,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督查、考核、培训。为了规范行政调解的行为,建立高效机制,我办积极调查研究,提出切合实际的工作措施,20099月,起草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凉府办发〔200950号),对行政调解的范围、原则、基本要求、工作制度、职责分工和保障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行政调解中心已经建立有联系会议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周月申报制度、通报制度、培训制度、协调配合制度等,保障行政调解工作的有效合法开展。各部门组建了相应的行政调解机构,明确了具体的负责人员,构建了较为完备的行政调解工作人力资源体系。截止12月,州直部门已经办理各类行政调解案件177件,其中州政府行政调解中心直接受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移送案件3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调解原则,尊重法律和当事人的权利并重,不以追求调解成功率为唯一价值取向,出现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调解的情况时,及时移送案件、及时结案,做到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双兼顾。

六、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根据州人大2009年立法计划,对《凉山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和《凉山彝族自治州大桥水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3件地方立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为了做好争议较大的立法草案修订工作,受州政府委托组织了对《凉山彝族自治州大桥水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立法听证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受到了管理相对人的高度评价。

全年完成了省法制办下发的《四川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草案)》、《四川省农村能源建设条例(草案)》等15件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草案组织听取意见、建议并按时上报省政府。

七、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备案审查工作

(一)出台《凉山州行政程序规定》。

200811月份,按照州政府的要求,着手《行政程序规定》的制定,20093月初,成立了《凉山州行政程序规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起草组为保障《规定》草案的起草质量,在起草过程中,非常重视征集全州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建议,通过书面、网站、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先后对《规定》草案,大规模征集意见。共收集来自159多个方面的修改意见共205条,采纳175条,未采纳30条,社会覆盖面广。该《规定》内容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 “提高行政效能”和“行政监督”等方面都有创新规定,荟萃了目前八十余个先进的行政执法制度,对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民生等方面的重要行政行为进行了比较科学的规范监督,可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切实依法维护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执法依据,目前该文件已经作为规范性文件发布,下步拟进入自治立法程序。

(二)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关。2009年审查了《凉山州烟烟生产灾害救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凉山州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件规范性文件;对《西昌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灾害暂行办法》、《雷波县人们政府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施行)》等11件县级人民政府上报的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三)注重对涉及州政府招商引资、国有资产重组等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2009年州政府将《油橄榄合作框架协议》、《泸沽铁矿重组协议》、《关于“五交化公司“国有资产出让的请示》等19件涉法事务交州法制办进行法律审查,有效避免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八、开展全面清理“红头文件”活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川办函〔200988号)的要求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凉府办函〔2009139号)要求,我办牵头对200011日至200951日期间及2000年以前制发的涉及州、县市政府、政府办及州、县市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通过17个县市及州级各部门6个多月清理,清理出规范性文件2407件,其中:州级政府79件,州级部门60件,县级政府1534件,县级部门711件,乡镇政府23件。拟宣布失效488件,拟宣布废止587件,拟修订210件,拟公布继续有效1122件。清理结果由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九、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一)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2009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件,与去年同比下降52.5%。今年受理5件,与去年同比下降20.8%;不予受理4件;转送处理的12件。受理的案件,已全部结案,其中,维持3件,占结案件数的60%;撤销1件,占结案件数的20%;中止1件,占结案数的20%。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准确率达100%,做到了案结事了。

州政府法制办作为信访常务成员单位,今年共办理信访复查、复核案件35件,信访案件交办结案率100%;全年接待来访群众92人次,积极做好调解和法律解答,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二)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和培训工作

2009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先后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1次,培训执法人员316人;到县市政府集中授课培训班2次,受训人员达300多人次;参加州级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培训4次,受训人员达650多人次。

9 28 ,按照省法制办的要求,州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在西昌月城广场主办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州级24个行政执法部门参加了上街宣传活动,现场发放《行政复议法》宣传单及宣传手册共25300 份,受理群众咨询52人次。17个县市当天也开展了上街宣传活动。

(三)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检查、考核

按照省政府、省政府法制办、目标办相关文件要求,我办向各县、市政府和州级政府各部门分别下发了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评议考核细则。1212日至17日,州法制办组成检查组就行政复议机构情况、工作情况、案卷情况分别抽查了4个县级政府和10个州(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四)召开我州首届法制工作经验交流会

20097月我州首届法制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喜德县召开。州政府法制办及全州17个县市法制办主任、副主任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共32人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以行政复议工作为主题。州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科首先介绍了黑龙江省、辽宁省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和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先进经验;与会人员针对行政复议的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场所以及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受理、办理、归档、督查等内容进行了充分交流和探讨,同时对我州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诸多困惑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法制工作经验交流会是一个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县市人员沟通的一个很好的平台,有利于我州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我州法制工作、队伍建设。会议还确立了全州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每次突出一个主题,由州政府法制办主办、17个县市法制办轮流承办的会议制度。

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今年3月我办承办了四川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片区会议7个市州政府法制办和西昌市政府法制办的负责人和业务科处室负责人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展开,涉及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行政效能建设、法制政府建设、行政许可和乱收费清理、诚信政府和公务员道德建设、依法行政示范建设标准、法制机构和编制、政府法律顾问室建设、中介组织管理、法制建设与稳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复议咨询论证、规范性文件和地方立法后评估、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十余项议题。参会市州积极介绍经验、共同探讨法制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圆满成功。

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发放、年审进行了严格规范。今年全州共办理行政执法证件1700余个。

十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

我州在全州17个县市和州级47个行政执法部门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考核方式上坚持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并纳入州政府目标管理,实行层层考核落实。每年对全州17个县市和州级47个行政执法部门全部进行考核,20091212日至17日,我办组成检查组就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评议,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时,加入了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主要评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案卷材料、证据的收集是否符合证据规则的要求,案卷归卷是否符合标准等方面内容。通过检查考核发现执法部门在工作的问题、不足,进行督促整改,促进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

十二、完成了凉山仲裁委的组建登记审批工作

自二00八年五月开始,我办承办州政府组建“凉山仲裁委员会”的筹备工作。由于法律障碍使得组建“凉山仲裁委员会”工作特殊。我办从《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宪法的精神,撰写自治州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报告,获得了省法制办、省司法厅的认可和支持,完善提交仲裁委登记的所需材料后,使“凉山仲裁委员会” 于20093月,顺利通过法定登记,成为全国第一个在自治州设立的仲裁机构。11月份仲裁委已组织召开了第一届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凉山仲裁工作将在2010年正规运行。

明年工作安排

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市县政府和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政府法制监督,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一、继续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

做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宣传贯彻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深入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指导州政府确定的2个示范县按照创建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指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在创建过程中不断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交流推广,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促进创建活动有序开展。二是要突出重点。国务院《决定》明确的6个方面的重要任务,应成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重点,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落实《决定》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成效。

二、积极做好《凉山州行政程序规定》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

(一)加强宣传工作。制订凉山州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传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规定》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为《规定》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要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法制讲座等形式,及时组织学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要在201011日《规定》施行之前,全面完成集中学习《规定》的任务。

(三)开展培训工作。从20107月底前,对全州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实行州、县(市)二级培训,州、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州政府法制办负责培训县(市)人民政府负责人、法制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州级部门负责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县(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培训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本《规定》相关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三、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等制度的落实

精心组织每次州政府常务会议领导干部会前学法活动,通过抓好领导干部学法,推动行政执法民主评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等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

通过抓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大力促进行政调解的工作上台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切实加强“大调解”联调力度,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的工作流程。完善三大调解的协调配合的具体配套机制。

严格考核奖惩,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

五、加强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一要抓好年度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计划。按照州人大“四五”立法规划、二00年度立法计划,做好立法项目的前期调研、起草工作。

二要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

三要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扫尾工作。根据《凉山州行政程序规定》关于“三统一”的原则对州政府及州级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彻底清理,经州政府审定后,按照继续有效、修订、废止、失效目录尽快向社会公布,列入修订目录的文件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川办法函[2009]127)的要求,应抓紧时间调研论证,及时进行修改工作,最迟在201041日前完成修订并向社会公布,力争使该项工作名列全省前茅。

六、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督查机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督查机构作用,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引入社会评价机制,使行政执法的评价更加公正、客观,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合法组织的合法权益。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坚决执行“行政执法十不准”,强化责任追究。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按照“三统一”的要求,提高培训考试质量,加强执法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管理。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积极尝试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计分制等多种形式的监督管理办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充分认识备案工作的意义、作用,各部门要及时按要求报备,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要认真审查,严格纠错,对内容违法、与法相抵触或不适当的文件要明确审查意见和整改要求,并跟踪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更好地发挥备案审查的功能和作用。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建立和推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有效期制度,并对规范性文件报备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七、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二是在书面审理的同时,注重实地调查取证。我们在行政复议中,进一步注重实地调查,现场核实和甄别证人证言及其他证据,避免偏听偏信,使复议决定的事实依据更真实、更充分,更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推行公开审查。为保障行政复议当事人的知情权,保证复议机关公开、公正地办案,我们对一些影响大、涉及面宽、群众特别关注的复杂疑难案件举行听证,实行公开审查。为行政复议当事人搭建一个公开辩论的平台,使当事人各方明了事实依据,理解和接受行政复议决定,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效果。 
              
              
四是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制作。注重说理,把复议过程变成法制教育过程,使当事人自觉服从和履行复议决定,维护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五是坚持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质量评查。
            
            
六是加强案卷归档工作。
            
            
 八、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
             
             

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树立政府信息的公信度。

九、落实仲裁委办公场地及申报机构的设置工作

进一步推动凉山州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成立及其后续工作,要保证在2010年上半年正常开展凉山仲裁案件办理工作,为切实推动凉山经济和社会发展建功立业。

主办: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技术支持:凉山州信息中心(凉山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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