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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政府法制办公室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安排


时间:2008年12月30日 【打印】【关闭】【内容纠错
   

00八年,州政府法制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强化

20086月州政府在州法制办增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增加行政编制2名。州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设立后,内设科室将由3个增加为4个,即综合科、行政复议应诉科、立法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行政编制由10名增加为12名,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

为进一步加大法制机构特别是法制队伍的建设,2008年州政府法制办对全州17个县(市)政府法制机构及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摸底的情况下,按照中办发[2006]27号和全国、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凉山法制工作实际,向州编办报送了《关于切实加大县(市)法制机构建设的请示》,提出进一步加强各县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等建议。20086月,凉山州编办、州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县市法制机构内设股室、编制的意见”,(凉编办[2008]239号)要求县市政府法制办按照法律规定配齐行政复议专职人员23名,内设股室由县市编办研究审批。

二、认真参与地方立法草案的修订、制定工作。

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四五”立法规划2008年度立法计划,我办参与本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有:《凉山彝族自治州邛海保护条例》(修订);《凉山彝族自治州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修订);《凉山彝族自治州农村扶贫开发暂行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彝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目前立法项目通过政府常务会报送州人大进入立法程序的有《凉山彝族自治州彝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凉山彝族自治州农村扶贫开发暂行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由会理县人大报送州人大,《凉山彝族自治州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现正在报送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凉山彝族自治州邛海保护条例》因特殊原因经州人大批准暂缓修订。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按照州政府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的要求,州法制办征集、审查、筛选州级部门2008年拟以州政府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项目计划并报审通过。确定了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项目。在规范性文件项目的实施中,严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关。完成对《凉山彝族自治州测绘管理办法》(政府令23号)、《凉山州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草案)》的审查、出台,并严格按《凉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决定》(凉人发[2007]57号)的规定按程序报送州人大备案审查。《凉山州关于规范民间调解工作的试行办法》已提出初审意见。完成州地税局、德昌县政府报送的4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完成了对州政府办、州监察局、州编办等部门报送的24件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

四、进一步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项目,促进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

按照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要求,代州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凉山州州直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方案》并对州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本着便民利民有利凉山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原则,按照“该保留的保留,该下放的下放,该废止的废止”的要求,清理和规范州直部门行政审批权,做到了行政审批权不交叉、不重复。目前,全州36 个州直部门上报行政审批职能349项,经初步清理,共确认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23项,共取缔行政审批事项121项,州上下放5项。

五、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创新和完善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1 9个, 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能,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0件,上年未审结5件;其中受理24件,不予受理4件,作为信访处理的4件,转送处理的6件,退回补正1件,经协调和解申请人撤回申请的1件。在受理的案件中,结案27件,在法定期限内未审结1件;在办结的案件中,维持8件,撤销13件,变更1件,经协调达成一致意见,行政复议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后终止5件。受州政府委托参加了行政诉讼3起(一起为上诉案)。目前,一起案件一、二审均胜诉。另一起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准确率达100%。参与办理州委、州政府重大信访复查、复核案件28件,信访案件交办结案率100%。今年办结的复议案件100%的都做到“案结事了”,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的满意度有较太提高。接待群众来访105人次积极做好调解和法律解答,并对17个县市法制机构和州级52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给予积极指导。同时,强化行政复议、应诉信息报送工作,全州17个县市和州级13个行政执法部门拥有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管理系统,使行政复议、应诉信息管理更加完善。

六、完成了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

完成了2007年对全州17个县市和州级52个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通过对参考的各部门认真评议考核,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向省政府法制办和州人民政府写出了情况汇报,向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发出了情况通报。

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的调研工作,20082月法制办进行了历时50余天的行政执法监督现状调查调研工作,行程4000余公里,走访17县市采集样本119个(其中行政机关35个,企业法人20个,自然人64个)对全州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向州政府呈报了关于我州法制工作的调查报告,所改进法制工作建议意见全部得到采纳。

按《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证件办理和换发。今年共办理行政执法证件1700余个。严格按照证件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资格认证制度,完善执法证件办理相关审批制度,完善执法证件办理相关审批流程,完成了换证人员考试试卷的修改工作。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参加县市举办培训班授课,组织了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州共5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我办还积极参与州委、州政府重大案件处置工作,积极妥善处理了“凉山大厦整体资产回收处置,使重大国有资产得以保护。

八、完成了凉山仲裁委的前期筹备工作

按照《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三条关于组建仲裁委员会登记的要求,已完成凉山仲裁委筹建工作,选定了第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拟聘的仲裁员,拟定了凉山仲裁委员会章程。

九、开展效能建设的活动,制定相关制度。代州政府起草了《凉山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论证限时办结制度》,审查了《凉山州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凉山州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凉山州行政机关过错责任追究制》等8项制度。同时办内还完各科工作职责,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流程图》,《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流程》等办事程序并对外公开。完成了上下班考勤、财物管理、财务报销流程、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制度的制定,有效地规范了工作职责,提高了工作效率。

00九年工作要点

00九年我州政府法制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市县政府和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政府法制监督,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一、切实履行政府法制机构职责,协助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

做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宣传贯彻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决定》是市县政府今后一个时期开展依法行政的主要依据。省政府要求,要把学习宣传《决定》作为市县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政府法制机构要为《决定》的宣传贯彻发挥职能作用。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突出制度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意见》要求,对需要建立的各项制度列出时间表;二是要突出重点。国务院《决定》明确的6个方面的重要任务,应成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重点,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落实《决定》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成效。

二、加强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一要抓好年度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计划。按照州人大“四五”立法规划、二00九年度立法计划,做好立法项目的前期调研、起草工作。一月初,向州人大报送二00八年度州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二至三月份,向州级部门下发拟以州政府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项目计划的通知,征集、审查、筛选,确定州政府二00九年度规范性文件项目计划,报州政府审批。计划要注意立、改、废的结合。新提项目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论证要充分、内容要成熟,少而精的原则,修改的工作要及时。

二要注重质量,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不因循守旧、不贪大求全、不照抄照搬,不断提高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要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

三、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为抓手,强化政府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逐步引入社会评价机制,使行政执法的评价更加公正、客观,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合法组织的合法权益。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坚决执行“行政执法十不准”,强化责任追究。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按照“三统一”的要求,提高培训考试质量,加强执法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管理。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积极尝试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计分制等多种形式的监督管理办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充分认识备案工作的意义、作用,各部门要及时按要求报备,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要认真审查,严格纠错,对内容违法、与法相抵触或不适当的文件要明确审查意见和整改要求,并跟踪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更好地发挥备案审查的功能和作用。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建立和推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有效期制度,并对规范性文件报备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四、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一)、创新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二是在书面审理的同时,注重实地调查取证。我们在行政复议中,进一步注重实地调查,现场核实和甄别证人证言及其他证据,避免偏听偏信,使复议决定的事实依据更真实、更充分,更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推行公开审查。为保障行政复议当事人的知情权,保证复议机关公开、公正地办案,我们对一些影响大、涉及面宽、群众特别关注的复杂疑难案件举行听证,实行公开审查。为行政复议当事人搭建一个公开辩论的平台,使当事人各方明了事实依据,理解和接受行政复议决定,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效果。 
                
                
四是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制作。注重说理,把复议过程变成法制教育过程,使当事人自觉服从和履行复议决定,维护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五是坚持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质量评查。
              
              
六是加强案卷归档工作。
              
              
(二)、审慎调解,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在行政复议实践中,我们将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审慎调解,充分发挥行政协调的功能。 
                
                
(三)、跟踪反馈,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作用 
                 
                 
我们将通过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跟踪反馈,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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