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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依法行政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5年07月21日 【打印】【关闭】【内容纠错

  
凉山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依法行政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2015年依法行政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上半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州法制办根据《依法治州2015年工作要点》,精心组织,全面部署,狠抓落实,推进全州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一)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县(市、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川府发〔2014〕80号)的要求,州政府于2015年3月公布了《凉山州州本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31项),无擅自取消调整行政许可项目,违法设立行政审批项目或变相保留已取消的项目的情况。目前,州本级231项行政许可事项除“机动车驾驶证核发”、“载运危险物品审批”和“行驶证核发”3项因场地限制在州交警分中心办理外,其他228项已经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二)积极推进推进“三张清单”。 一是按照四川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编制与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机构目录的通知》(川审改办〔2014〕9号)的要求,通知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机构及时登录省政管办网站,按要求填写了“中介机构基本信息”。目前,凉山州已有90家中介机构基本信息通过审核并对外公布。二是对州级各部门及县市的行政权力事项、权力依据、外部流程图、服务信息等进行审核确认,共审核州级各类行政权力事项5971项、各县市行权事项65425项,并面向社会公布。三是对所有进入州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规范办理,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审批时限预警制度,加大电子监察力度,无任何违纪违规办件和超时办件的情况。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和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截止2015年6月,办理了企业投诉土地出让公告案件、投诉行政机关不作为案件、投诉土地征收及房屋补偿安置过程存在违法案件等6件,纠正2件,4件正在办理中。组织开展执法检查1次,对规建系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座谈。二是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法制办等11个单位印发了《凉山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四)认真开展突出问题整改。2015年3月16日,凉山州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州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0月下旬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考核。同时,向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法院办公室、州检察院办公室和凉山州12345州长信箱办公室去函征求意见。目前已梳理出22个单位,48个问题,待进一步明确整改方案后向社会公布。

  (五)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川法组办〔2014〕32号)文件精神,我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政府法制办出台了《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凉法组办〔2014〕18号)文件,并积极申报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和“州级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活动。目前由省依法治省办和省政府法制办确定我州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5个。6月初,州政府法制办深入示范创建点进行创建指导。在创建命名“州级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活动中,该项活动与《关于严格执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相关政策规定的紧急通知》(川清联〔2010〕1号)规定“市(州)不得层层跟进自行部署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规定冲突,因此我州“州级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创建活动已停止执行。

  (六)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畅通了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层级把关负责制、创新重大案件合议制、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简化办案程序等大大提高行政复议办理效率。1-5月,全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1件(涉及行政复议申请人168人),其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7件,不予受理、告知、转送24件。 受理的案件中审结30件,未审结7件。审结的案件中维持5件,终止6件,驳回4件,撤销10件,调解4件,其他处理1件。行政应诉案件上期结转2件,本期发生63件。

  (七)落实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州政府与17县市及32各州级部门签订了《依法行政责任书》,17县市政府与583个县级部门和610个乡镇签订了《依法行政责任书》。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与政府督查机构对《依法行政责任书》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日常和年终督促检查,检查情况作为依法治州、依法行政工作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的依据。

  (八)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了《凉山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对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审议。

  (九)完善法律顾问室工作。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依托,健全政府法律顾问组织机构,把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作为政府法制机构职能的自然延伸,充分发挥法制办作为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同时根据政府对专业法律服务需要聘任若干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由法制办负责组织、协调州政府涉法事务,同时通过法制办的协调工作,加强州政府与政府法律顾问在日常工作中的沟通,切实发挥专业法律人员的顾问作用,为政府提供更为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十)认真落实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每年年初,根据社会法治的热点难点结合凉山州情确定学法主题内容,现已完成了《坚持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6次授课,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半年来,我州在依法行政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推进法治政府的工作建设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意识较薄弱。部分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认识模糊,导致落实不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层层递减;部分行政工作者法治思维淡薄,遵守行政规则和程序、保护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法不依甚至违法行政的情况并未杜绝。二是体制机制不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行政执法体制不够健全,执法依据、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等还不完善;依法行政评议考核体系还不够系统、全面;法制工作专业人才还比较匮乏;部分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还存在越位、错位的问题,某些领域还存在交叉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执法力量分散、资源信息共享程度不高。三是监督管理还不到位。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和经常化的执法监管格局,层级监管存在着依据不充分、机制不健全、保障跟不上等问题;监管偏重于事后“亡羊补牢”,事前和事中监管较为薄弱。

  三、2015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查缺补漏,继续落实凉山州依法行政工作。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落实重大决策跟踪评估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推行行政执法流程网上运行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开展对行权凭条中具体行政行为网上运行的适时监察,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试用、管理适时抽查,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把握好解读范围、解读程序、监督形式、解读实效四方面,同时,要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法定程序第一事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回应关切,增进理解、扩大共识。

  (四)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要求,开展对应清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五)进一步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全面落实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五个一律”的要求。 对确需保留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制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企业需要中介服务的,由企业自主选择。

主办: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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