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法制办2015年工作安排 一、积极参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立法工作,及时向州人大常委会报送政府关于《凉山彝族自治州行政程序条例》立法建议,协助州人大常委会完成《凉山彝族自治州邛海保护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东西河飞播林区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二、完成201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草拟工作,加强对农业、环保等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 三、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制度和备案和清理工作,加强对县市和部门的工作指导,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严格落实《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省政府令第278号),在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基础上,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要求和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原则,分级细化、量化相关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2015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发布裁量标准并录入行政职权目录。 五、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2015年6月30日前,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优化编制行政权力清单。 七、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及公示制度,规范委托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八、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实现对接。 九、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审核筛选确定州级“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加强对省、州级示范创建单位的指导协调。 十、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社会治安、公民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监督。 十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和仲裁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把法律知识考试作为授予行政执法资格的前提条件,把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按照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的要求,科学配置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市、县和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保证重点领域执法需要。 十二、要继续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畅通复议渠道,继续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创新拓展案件审理方式,大力推行行政复议书面审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公开、透明的审理方式,积极探索行政复议调解方法,加强对全州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提高全州行政复议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社会矛盾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