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 因与我方之间发生的 纠纷(争议)向你委提出的仲裁请求,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此 致 凉山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签名/签章) 年 月 日 附:1、本答辩书副本 份 2、物 证 件 3、书 证 件 注: 1、本答辩书供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仲裁答辩时用,用钢笔、签字书写或印刷。 2、“答辩人”是为公民时,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写明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3、答辩书应写明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空格部分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