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州政府安排,代为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县市人民政府和州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负责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指导全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指导工作;负责地方自治立法基础工作,办理同级人大、上级政府制定的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组织实施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听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