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善城市交通高峰期出行结构,方便广大群众出行,提高交通运行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告如下: 一、设置有“公共汽车专用车道”的路段为:宁远大道、航天大道、航天大道东延线全线。 二、在设置 “公共汽车专用车道”的道路上(7:00-20:00,法定假日除外)。 公共汽车必须在“公共汽车专用车道”内行驶,严禁超车。公共汽车应当在公共汽车站位线内依次进站上、下乘客,依次出站。 三、禁止公共汽车(公交车、10座(含)以上客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及工程救险车辆、专用校车)以外的其他车辆在“公共汽车专用车道”内通行。 需在路口左转弯的公共汽车应当在临近路口前进入左转弯车道;其他车辆需在路口右转弯的,按车道标志、标线的指示,在公共汽车和右转弯车辆共用的车道内通行。此外,任何机动车可不受时段限制借道出入专用道沿线单位及小区。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五、本通告自2016年7月22开始试运行,9月1日正式运行。 西昌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