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6年8月4日。
详见:民法总则(草案)全文_中国人大网 http://www.npc.gov.cn/npc/flcazqyj/2016-07/05/content_1993342.htm?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