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6-06-07 来源 四川人大网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草案)》和《关于〈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16年7月8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直接通过四川人大网在线提交;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中南大街1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规处(邮政编码:61004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srdfgw@126.com。 (附件下载以及意见提交请点击: http://www.scspc.gov.cn/yjzj/201606/t20160607_31114.html)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6月6日 |